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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处概述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2-10-01 点击数: 来源:

加强和规范学校基建管理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,按照省教育厅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,严格执行基建管理程序,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、立项、可行性研究、设计、施工及竣工验收、工程结算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,保证投资计划的完成,并在工作中深化基建管理改革,加强基建队伍建设,保证学校基建工程质量,提高投资效益。

一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,拟订学校基本建设中长期建设规划、调整、修编学校建设规划;

二、根据学校基本建设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学校建设发展需要,在年度末,拟订下一年度基本建设年度计划,并上报学校党委会;

三、根据校党委会确定的年度基建计划,编制基本建设预算;

四、根据校党委会确定的年度基建计划,负责组织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(表)、水土保持方案等的编制工作,负责教育厅、发改委对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立项审批工作;

五、负责依照使用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,编制设计任务书,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,设计任务书由党委会决定,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,由校长办公会决定,基建处根据确定的设计任务书编制设计方案招标文件,组织设计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,组织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方案,并及时上报校党委会研究;

六、负责组织招标代理、代建、预算编制、勘查、检测、监理、施工等单位的招标工作;

七、负责基建报建工作,包括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;

八、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,包括质量、进度、造价、签证、变更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工作;

九、检查督促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按投标文件配齐管理人员;

十、负责组织项目分部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;

十一、负责基建档案的整理,归档工作,并及时移交学校档案馆;

十二、负责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完成房产证的办理工作;

十三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